加入我的最愛  |   設定為首頁  |   圖片上載  論壇音樂模式    非音樂模式   
 
I-See 論壇

I-See 論壇 註冊 登錄 會員 勳章中心 MSN宣傳系統 虛擬形象 音樂盒中心 隨機圖片中心 Flash 遊戲 會員相冊 新手手冊 娛樂設施 幫助 簡體中文 界面風格




 發新回覆
發新主題 發新投票
標題: 很多人被坑!老闆1句唬爛 害你勞保加倍給付沒了
載入中 ...
大昌期貨~琳琳
初級會員
Rank: 1



會員編號 500598
精華 0
積分 319
帖子 160
威望 0 點
I-See幣 1795 錢
GAME幣 100 個
MSN宣傳 0 次
性別  女
配偶 未婚
閱讀權限 40
註冊 2013-9-24
註冊天數 4076
狀態 離線
很多人被坑!老闆1句唬爛 害你勞保加倍給付沒了

很多人被坑!老闆1句唬爛 害你勞保加倍給付沒了

2018年11月23日 00:01 中時電子報 吳美觀/整理報導
在萬物皆漲、唯獨薪水不漲的年代,不少人白天上班,晚上多兼一份工作來增加收入,常有老闆打迷糊仗說,只要白天公司有投勞保,兼差的這份工作就不必再重複投保,這樣既不會增加彼此負擔,但勞工千萬別被「慣老闆」這番話給輕易呼攏,以免影響日後給付權益。

台灣長期低薪嚴重,兼差打工來增加收入已成為普遍現象,據勞保條例規定,勞工同時受僱2個事業單位,可以重複加保,未來領取給付時,除了職災給付只能擇一較高投保薪資計算外,其他包括生育、傷病、失能、死亡及老年等普通事故保險給付,都可將兩份投保薪資合併計算。換句話說,勞工重複投保,等於擁有雙重保障。


同時身兼二份工作,到底該如何投保呢?勞保局表示,如果勞工在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任職,公司都應該為勞工投勞保,若雇主違法就會被開罰,萬一勞工發生事故,雇主同樣要付賠償責任。不過,若非屬強制投保單位,雇主即便沒有幫勞工投保也不違法。

舉例來說,王先生在A公司上班3年,為了增加收入,今年2月又到B公司打工兼差,A公司投保薪資為25000元、B公司投保薪資則為12000元。今年9月,王先生突然重病住院逾一個禮拜,可於住院第四天起請領傷病給付,由於他在兩家公司重複加保已滿30天以上,所以合併兩家投保薪資計算,未超過最高投保薪資45800元,所以王先生這次傷病給付可請領37000元,即便超過最高投保薪資,最多也只能請領45800元。

(中時電子報)





大昌期貨 顏婉琳
期貨選擇權手續費優惠!!!
Line ID:Linda22834581
電話:0939783713
專線:02-29680588

I-See Forum @ All rights reserved.
頂部
載入中 ...
 發新回覆
發新主題 發新投票


載入中 ...


當前時區 GMT+8, 現在時間是 2024-11-21 08:51 PM

  Powered by Discuz!  © Comsenz Inc.
Processed in 0.027804 second(s), 7 queries , Gzip enabled

清除 Cookies - 聯繫我們 - I-See 論壇 - Archiver - W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