遊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下載點,請先註冊或登入會員。
在這幾千年的發展中, 信仰給加進了幾多出於我們罪人自己的詮釋? 又加上了幾多無益, 甚至有害的添加劑而是我們不自知的?
近來我自己也在學習重新認識上帝, 拿個例子說:
賽 45:7 「我造光,又造暗;我施平安,又降災禍;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。」
這根本是上帝的一個「很有氣派」的自我宣告, 然而信徒從來大都沒有這般氣魄, 倒變得閃閃縮縮. 這節經文在某程度上已和一貫的想法不同: 通常我們都說神是至善, 是愛, 平安固然被認定是祂所賜的, 災禍卻會一股腦兒撥給魔鬼, 或說是人的罪自己招來的.
然而上帝從不如我們所想般小氣, 更不如我們所想的狹隘. 祂是自有永有者, 是神創造我們, 而不是我們創造祂, 祂無論如何絕不會給困在我們思想的掣肘裡. 這在《約伯記》裡已清清楚楚的表達出來, 4個朋友理直氣壯的說:
神是公義的神.
義人必得賞賜.
人受苦只因犯罪.
神才不會無緣無故要人受苦.
只要認罪, 神就會把苦難挪開.
這些道理聽來明明都算沒有不妥, 卻給上帝罵他們「假道學」, 因為祂既然擺到明就是無 (人可理解的) 原因降災, 人又何必倒過來忙著為祂找藉口. 更何況對著一個正在受苦的人, 誇誇其談甚至予以譴責如何能夠幫得到他. 相反那個由頭到尾向祂大聲疾呼, 不停問祂為何偏偏降災給我, 甚至向上帝發晦氣發脾氣的約伯, 最後卻給祂稱讚了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