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-See 論壇 » 冷知識專區 » 改過自新(曾經販賣盜版商品賺取不義之財),運途將開

2024-8-21 09:09 AM hungrybb_hk
改過自新(曾經販賣盜版商品賺取不義之財),運途將開

以下一位師姐來信請示,來文照登:



1.本世之年輕的過去曾因不明瞭善惡因果,曾經販賣盜版商品賺取不義之財,該如何補償而得圓滿?



補充說明:

    爾後本人有懺悔所做過失,並且預定做補償:目標30萬財布施。目前完成:捐款助印經書、放生(買腹中有卵魚類自行放生)、捐款護生及慈善單位。



    因本人施財後,有拿收據在自家中念迴向文,所以本問題是否需做請示利於是公正償還罪業呢?



2.關於上述曾經於去年(102年)自行放生事宜,考量未知生態是否合宜,擔心會有造成傷害,不知能否圓滿(或造業)等情況之疑慮?





精舍回信:

1、可以,請繼續加油。

2、可以到中華護生協會,此法更妥當。



◎師姐再度來信:

1.雖然正在還部分的因果業障中,但常上精舍網站閱讀文章,對因果問題能更加認真看待,所以決定寫信詢當前的修行方向。

2. 目前於○○公司工作,請示是否適合?



精舍回信:

1.專修「觀音明心法門」。

2. 後年有更好的發展。



◎師姐再度來信:收到回覆的,感恩!

另外我想再請教一下第二點後年有更好的發展的意思:

是指說在公司會有發展,抑或是說未來其他更適任的工作發展呢?



    精舍回信:後年運勢開展,謀事可轉順遂,凡事較得心,若更能精進消業障、行善助人,前程更是一片大好。(本文結束)





    現在網路發達,很容易就產生盜版越權的問題。許多人會問,如果我只是使用而不變賣,是否會落因果?



    此問題的答案應參照版權創造者的心念。如果對方覺得您這樣是侵犯他,如此便結了個因,來世相遇,一樣有因果利害關係。若對方聲明可用但不變賣就好,你情我願,當然沒有因果。



    因果關係就像繁密的網絡,縝密牽纏,要解開此網,唯有依循佛法,斷惡修善,讓連結的因果線路越來越少,以讓自己慢慢脫離此網路。



    大乘佛法亦需廣度眾生,少了一個點(人),就少了許多牽纏。如此在此網絡中的人越來越少,眾生才能早跳出此因果糾纏網,一起解脫。


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

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

南無阿彌陀佛

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

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

南無韋馱菩薩

南無伽藍菩薩

南無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摩訶薩

頁: [1]
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5.5.0  © 2001-2006 Comsenz Inc.